查看完整版本: 各位能接受嗎?
頁: 1 2 3 [4] 5

ken890127 發表於 2020-12-13 10:25 AM

已經分手就把她放下吧,你在怎麼去想對方總總無理的行為也是於事無補,不如重新開始去找合適的對象才是比較重要~{:32:}<div></div>

ayung4317 發表於 2020-12-13 01:18 PM

分手吧 果斷點 不要讓以後的自己對現在的自己後悔

無神封魔 發表於 2021-1-8 08:46 PM

都已經分手 問題在於你 你為何還要那麼在乎她
她把你當草 你把她當寶
她這種愛玩無腦的女人 別再聯絡了 這種女人你還期待啥
能甩掉她 算你運氣好
把關於她的東西都刪掉
好好努力在工作上 工作越好 越能找到優質的女生

fun2eyny 發表於 2021-1-15 02:49 PM

分手了就放手吧
她都沒有在乎你,何必去在乎她
俗話說"天涯何處無芳草 何必單戀一枝花"呢?

aporshei 發表於 2021-1-16 10:48 AM

把關於她的東西都刪掉
好好努力在工作上 工作越好 越能找到優質的女生{:44:}<br><br><br><br><br><div></div>

jw98259 發表於 2021-1-16 06:34 PM

大哥,是你自己有問題吧
都分了,還有甚麼好抱怨的

ken890127 發表於 2021-2-4 07:03 AM

已經分手了就不要再去想對方如何如何,這樣不會對於事情有任何的改變
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去找尋適合自己的另外一半~{:32:}

a255902000 發表於 2021-2-4 07:33 PM

分手就放下吧 往後就算再一起 心裡也會有疙瘩
這疙瘩 是不會消息的

kundera_lee 發表於 2021-2-5 09:59 AM

放生了吧,太不合拍了

goodbyemy 發表於 2021-2-9 11:30 PM

都已經分手了,幹嘛還要注意她的動態啊
東西還一還就好了,甚至用宅配也行,連面都不用見,省心多了<br><br><br><br><br><div></div>

月食 發表於 2021-2-18 12:45 PM

都已經分手了.他各自有自己的生活
就是合不來才分,無需再想對方是如何的生活方式
也不用想改變任何人
自己過好自己的日子.

yiilim999 發表於 2021-2-18 02:27 PM

其實,這也是人之常情。

要知道人不是機器,能夠隨時清理掉不想要的任何檔案
不光記憶無法抽離,感情也是
一時之間無法釋懷也是正常。
愛一個人久了,關心會變成習慣。
就算有一天你覺得累了不愛了
還是會下意識地關注他啊

但我覺得吧,改變雖不在一時
但要一步步往前
前面的大大們說的沒錯,人都要向前看
我們無法抹掉過去
但未來還掌握在我們手裡
你只要慢慢放下就好,不用有太多壓力。

至於你說這樣的女生如何
我覺得吧
你們會分開總歸有這樣那樣的原因
他愛玩,愛去夜店愛跟前男友聯絡
那些都是你們還在一起時需要在意的事情
既然已經分開就把那些都丟開好了
至少你不用花錢養他
把錢留著對自己好一點吧!...<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loccon 發表於 2021-2-23 01:26 PM

大器一點吧
你這行為在外人看來
只會覺得不夠成熟跟幼稚
好像女人都欠你的一樣
分手本來就該找事情做去分散注意力
她有她的權利出去玩
你也有
你自己選擇不要不代表她沒資格這樣
如果今天你是選擇好好吃個飯
心平氣和把事情講和
不論對方態度如何
至少你表明了這事就到這
也給對方一個台階下
這樣至少你在對方心中的印象還是很好
也許將來有機會復合
又也許她身邊朋友或是其他朋友聽到你這樣
會覺得這個人可以交往
但你今天搞這樣
只是斷送了自己這個朋友圈的異性緣而已
眼光放遠點
不是只有這個女人可以可以幸福...<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78gg88 發表於 2021-3-9 03:48 AM

戀愛本就無所對錯,除非一開始就有意騙人,自己願意付出,不代表對方應該回報

Hodeal 發表於 2022-2-15 11:17 PM

其實放手吧,
放過自己就是最好的選擇<br><br><br><br><br><div></div>
頁: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