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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黃智賢:太陽花無罪 人類史上最無法無天的判決] [聯合報] [2017-04-01] [打印本頁]

作者: w12168    時間: 2017-4-1 10:19 PM     標題: [黃智賢:太陽花無罪 人類史上最無法無天的判決] [聯合報] [2017-04-01]




作家兼電視節目主持人黃智賢今天批判,台北地院判太陽花無罪,是人類史上最假掰、無法無天的判決。其判決理由簡直是太陽花的公關宣傳單。



她說,台北地院審判長許泰誠、陪席法官張少威、受命法官文家倩已變成太陽花的粉絲,把太陽花的教條,當作無上真理,宣判了中華民國的憲法和法律死刑。


她表示,法官規定,太陽花超越憲法和法律,我們都必須服膺在太陽花自製的暴力邏輯裡。法官認定,只要自以為義, 就可以暴力佔領。所以,以後台灣人民,該組織民兵,到處去佔領。


法官用在辦公室自製剪貼,荒謬不通的七條「公民不服從」教條,宣判太陽花無罪。自己想像拼湊的「公民不服從」神話,強暴了中華民國的法律,讓所有民主原則和法治精神一夜崩解。法官顯然知識不足,不知道,公民不服從最重要的原則,就是和平非暴力。


她說,公民不服從,是和平的不服從。是要暴露出不義的壓迫者,使用暴力的嘴臉。而不是暴露不服從的人,自己的暴力醜陋嘴臉。馬丁路德金恩博士,在對抗美國不公義的的種族隔離時,並未使用暴力。梭羅為了抗議而抗稅,必須坐牢,最後他的家人代繳罰金。他從未使用暴力。


黃智賢說,甘地的公民不服從,為了對抗英國對印度的帝國經濟剝削,而提倡自己織布,而違反英國制定的法律,不斷進出牢房。甘地從未使用暴力,更沒有佔領國會。而服貿協議,並不是對人權的壓迫,更不是獨裁恐怖統治。只是兩岸的自由貿易協定。反服貿,是一部分人反中仇中,和對台獨的渴望。


她說,法官把太陽花當成公民不服從,羞辱了民主,也羞辱了公民不服從的先驅。法官真的不知道,2014年芬蘭社福運動,也想衝進國會,被警察當場鎮壓阻卻 ?2014年英國也有佔領倫敦運動,人家不過是在國會外的草坪,連國會的門都沒摸到,倫敦警方不但驅離,還不准群眾過夜,連比披薩盒大的隨身物品,都要直接沒收。法官是無知還是無良,要把台灣打入無政府的地獄 ?


她表示,法官認定服貿協議對台灣影響重大,而且是不好的,所以太陽花有道德正當性。法官的判決文,把太陽花吹捧到,已超越一切人類法律,必須被膜拜的地步 !法官竟公然以審判權介入立法權,公然違憲。


她指出,人民的選票, 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在法官眼裡,不敵一個屁 !法官說服貿協議對台灣不好,是根據哪一條事實認定 ?那如果幾年後真相浮現,證明失去服貿協議,是台灣的重大損失,那誰來還台灣公道 ?法官要不要自己判自己的刑 ?


她說,法官可以不喜歡任何一個政策,但法官什麼時候偉大到,可以不根據法律審判,而根據自己喜不喜歡一個政策來判決 ?


她指出,法官認為張慶忠宣布在委員會通過審查,是「有重大瑕疵爭議」,所以一干人等是有所本,而攻佔立法院是「象徵性言論」,是言論自由。法官顯然不把民主和法治放在眼裡。法官難道不知道,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服貿協議既然是ECFA的一小部分,而且不必修改法律,而ECFA已經經立法院通過,所以立法院連審查都不用,只要備查 ? 法官總看得懂中文字吧 !


她說,法官認為,警察保護國會,阻止太陽花而受傷是活該。因為面對這些兇殘暴力的「公民不服從」的人,警察必須服從。法官對太陽花之呵護疼惜愛憐,已到人間仙境的地步了


黃智賢說,這項判決,結束了中華民國的民主憲政。民主從此不是數人頭,而是比拳頭。選票不再重要,國會表決和民主程序,都不再算數。太陽花肆虐立法院24天,少數人達成了他們的政治目的。多數的,遵守遊戲規則的人民,不敵法西斯的惡棍。肉弱強食。多數的,和平的民主的羊,必須服從少數的,暴力的法西斯的狼 !




這些政治法官應該辭職去參加綠營從政,難以想像這麼有政治立場的法官,真是中華民國司法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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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nk360    時間: 2017-4-1 10:48 PM

看來她的評語,只有柯p說了真話。
作者: 虎甲蟲    時間: 2017-4-1 10:51 PM

男盜女娼太陽花!閃兵力量愛台灣!
作者: GGYY0819    時間: 2017-4-1 11:07 PM

羅爾斯在《The Justification of Civil Disobedience》(1969)與
《正義論》(1971)的表述,公民不服從之主要涵義為:

〈一〉、它是一種針對不正義法律或政策的行為:
它不僅包括直接的「公民不服從」——直接違反要抗議的法律,
例如,在馬丁路德·金恩發動的黑人民權運動中,
黑人故意進入被惡法禁止他們進入美國某些地方以顯示法例的不公義;
也包括間接的「公民不服從」,
例如,現代的社運或民運通過違反交通法規來引起社會注意某種政府政策或法律的不公義。

〈二〉、它是要有預期以及接受被逮捕以及懲罰的。

〈三〉、它是一種政治行為:
它是向擁有政治權力者提出來的,是基於政治、社會原則而非個人的原則,
它訴諸的是構成政治秩序基礎的共有正義觀。

〈四〉、它是一種公開的行為:
它不僅訴諸公開原則,也是公開地作預先通知而進行,而不是秘密的
。故此,它有如公開演說,可說具有教育的意義。

〈五〉、它是一種道德的、非暴力的行為:
這不僅因為它是一種表達深刻和認真的政治信念,
是在試過其它手段都無效之後才採取的正式請願,
也是因為它是在忠誠法律的範圍內(雖然是在這範圍的邊緣上)對法律的不服從。
這種忠誠是通過公開、和平以及願意承擔違法的後果來體現的。
它著重道德的說服,故此一般都是和平的、非暴力的。

羅爾斯認為,公民不服從如果引起社會動盪,其責任不在「不服從」的公民,
而在那些濫用權力和權威的人。

┼以上轉自維基┼

有爭議的不談,二、五都不符合,
三的部分,當時難說,但是之後一個個跳出來參選,就很好笑了。

現在是只要符合公開就叫公民不服從?
作者: samb9015001    時間: 2017-4-1 11:12 PM

這些法官無法無天,需要改革,

請支持司法改革,讓這些恐龍法官,早點汰除。
作者: carter180    時間: 2017-4-1 11:27 PM

法官也是有個"官"字。切記要符合當官的要訣。
作者: hdoggo78    時間: 2017-4-1 11:36 PM

怪了  我上班不爽老闆 87PM 奧客的案子
可不可去老闆辦公室翻桌

怪了 業務接了爛案子回來
怎麼躲起來了

作者: fy5904111    時間: 2017-4-1 11:39 PM

台灣曾經是捍衛民主自由的地方
現在只剩下民主自由,沒有前面兩個字
一堆不用負責任的當然越來越亂
作者: 2uup    時間: 2017-4-1 11:41 PM

只有大腸花的學生是公民,其他都是暴民喔...
作者: loveangelo0217    時間: 2017-4-1 11:46 PM

真的
其他的抗議跟社運都是暴民
太陽花就是公民
作者: apache7174    時間: 2017-4-1 11:55 PM

開了先例
以後執會更亂  
作者: right    時間: 2017-4-2 12:05 AM

原來人民阻止中國國民黨讓政府帶頭違法被判無罪,是人類史上最無法無天的判決啊
這邏輯跟中共北韓有得拚了,不過還好當年成功阻止了
要是當年台灣被黑箱服貿綁住了,今天被違法坑殺的就不是韓國而是台灣了
作者: 發達林    時間: 2017-4-2 12:18 AM

對我有利的就是公平,對我不利的就是不公平的,馬英九勝了,對藍的公平,對綠的不公平,紅衫軍無罪是公平,太陽花無罪是不公平台灣真的病的不清,你們這些名嘴,原來才是台灣最大的亂源。
作者: 巴格亞魯    時間: 2017-4-2 12:24 AM

太陽花學運代表轉型正義

只要反對的是對國家無益的政策

就算流血衝突在所不惜

這一切都是正義的開始

從太陽花被判無罪的同時

也代表司法的正義還是存在的

阿扁的台獨建國基金被國民黨收走

成為國民黨黨產,國民黨下流無恥才是有罪的

阿扁為了建立台灣國所存下的建國基金卻因為國民黨的阻礙而已失敗告終

太陽花的正義愛國行為如果還有罪這個司法就沒救了
作者: leo40254    時間: 2017-4-2 12:39 AM

這就證明了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例如馬英九跟周的那場官司
造謠亂說沒經過查證的竟然會被判無罪
那是不是之後亂說話都不必負責了?
反正我對妳人身攻擊我影射你有不法行為但我沒去求證
最後證實我是亂說的
所以你要告我妨害名譽
我是否也可以引用馬英九的這判決?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7-4-2 01:40 AM

沒罪比較誇張 最起碼 也判個三個月 可易科罰金, 不然大家都可效法 隨便都可衝進任何場所 ,何況是國家重要場所,法官有問題嗎?應該沒有藍綠分別吧?
作者: 紫色毬果    時間: 2017-4-2 03:25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von3226    時間: 2017-4-2 08:57 AM

變相的提倡政治暴力,台灣只會愈來愈亂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7-4-2 03:11 PM

沒辦法,因為大腸花屁孩可是幫冥進黨重新奪回天下的大功臣啊
為了不讓支持冥進黨的大腸花屁孩們心寒,當然要無罪開釋

作者: 悲衰的羅生門    時間: 2017-4-2 03:58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876    時間: 2017-4-2 04:30 PM

巴格亞魯 發表於 2017-4-2 12:24 AM
太陽花學運代表轉型正義

只要反對的是對國家無益的政策

那麼多年還沒醒,真的相信阿扁貪汙那些錢是要見根本不存在的國家,我看你根本國民黨黨工反串吧
作者: 暗夜雨    時間: 2017-4-2 06:25 PM

本帖最後由 暗夜雨 於 2017-4-2 06:26 PM 編輯

那我今天不爽繳稅,我是不是也該去抗議霸佔一下,台灣的法律好像是寫給法律系看得,考過後當上法官就可以忘掉了,因為現在可以依自己爽度判決有沒有罪。說白一點好了,其實大腸花運動我本來就覺得扯,也覺得他們會無罪釋放,也應該說他們自己也知道最後會無罪釋放吧,畢竟有xx黨幫你撐腰,幫你說話,不給無罪就整天鬧給你看。
最後再提問一件事好了,大腸花運動物何不改名為襁褓運動,反正只要哭鬧耍脾氣就可以過了,且沒人會懲罰你,就像嬰兒一樣
作者: qqq224qq    時間: 2017-4-2 06:37 PM

太陽花給我的想法就是一群暴民
講難聽點,服貿對我們有何影響?
目前政府的政策對我們有何影響?
是誰搞得民不聊生?
如果一堆人對你不爽,也可以衝撞你家,到處破壞就對了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7-4-2 07:34 PM

這個一定要上訴才行,
這完全是亂了套, 國家還有法紀嗎,
現在民進黨執政, 真的是他說了算,
作者: 11443072    時間: 2017-4-2 08:02 PM

這有啥奇怪的 顏色對了就對了
看看那些可憐的警察 真是悲哀的群體
在讓綠黨執政下去台灣還不知道爛的底線在哪裡
作者: 017706    時間: 2017-4-3 01:30 AM

如果憲法也被判了死刑那就代表中華民國不存在了
那怎麼還不趕快滾回祖國的懷抱
作者: gonlay    時間: 2017-4-3 02:41 AM

要是這件案子就這樣確定判決的話會被笑死吧...
希望看到上訴
作者: phtn    時間: 2017-4-3 04:27 AM

看到這種判決,大概心裡也有數了:這可視為台灣的文革,但這樣下去台灣還有救嗎?
作者: jaw090101    時間: 2017-4-3 05:10 AM

太陽花的爭議,我有些事是認同的...
法官真的感覺是要讓這些人脫罪,這樣的結果是,以後會讓人覺得不對,都公然跟國家對抗...
這對國家是不好的!
但如讓這些人入罪,卻又有讓以後對於國家政策有反對的人,不敢站出來說話...
這事確是兩難...
但我認為,即使再怎麼樣也不該判無罪,強占議事廳的人...
再怎麼樣也不該判無罪...
至少必須微罪判決,讓這些強佔議事廳的人,明白強佔議事廳的後果...
上一些公民與道德的課程,或作牢,或是公民服務...
不是因為愛這個國家,因為權益,所以走上街頭是嗎?
基於這個理由,所以公民服務...
也是達成他們為了國家,所以給他們機會,"服務"國家不是....
奇怪的國家,奇怪的法律...
還好人民還是沒那麼容易變壞,不然國家早亡了....

作者: k07220126    時間: 2017-4-3 07:04 AM

最後的判決結果
就是鼓勵大家不爽就翻桌
反正只要用正義的外包裝來佔領跟破壞
無罪...
作者: game魔人    時間: 2017-4-3 07:40 AM

笑死人的判決
有人有看過衝進美國的國會,佔領美國國會的嗎?
絕對沒看過,因為還沒衝進去早被美國警察打到他媽媽都認不出來了
敢跟美國警察對幹,當場就擊斃

在台灣不僅沒事還無罪?!
結果維護秩序的警察被告,還有官司要跑
以後警察誰要去擋暴民衝撞政府機關?
只要打著公民不服從去暴力抗議就沒事
以後只有天下大亂來形容了

通過服貿,貨貿對台灣利弊得失還是未知數
反對一方可以用這種手段去阻止抗議
那如果另外一方也同樣去佔領立院衝進行政院
抗議為何不通過是不是也無罪?

一例一休一堆人在靠北
那大家可不可以公民不服從去佔領勞動部?
去佔領國會啊 大腸花都這麼教導大家了

國民年金改革,挺同返同的,核食進口
美豬進口,隔壁老王不會生等等有的沒的五四三
通通公民不服從去佔領政府機關吧
作者: FYMan    時間: 2017-4-3 07:52 AM

砸了一堆又留下一堆,加上強佔,這樣下來都無罪,那他們的對立面——警方是不是有罪,要不要判刑啊?
作者: john10233    時間: 2017-4-3 08:28 AM

可以請該法官解釋行政中立嗎?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7-4-3 09:36 AM

黃智賢:太陽花無罪 人類史上最無法無天的判決,我個人覺得司法不應該要分藍綠的政治傾向來判決結果,因為這有太大的爭議問題了!法院應該要更客觀的角度來判決呀!



作者: macoch    時間: 2017-4-3 09:37 AM

samb9015001 發表於 2017-4-1 11:12 PM
這些法官無法無天,需要改革,

請支持司法改革,讓這些恐龍法官,早點汰除。 ...

是啊
台灣最大的亂源現在要增加法官上去了
現在的亂源有 媒體 名嘴 立委 議員 政客 現在加上法官
最近幾個案子真得讓人會血壓飆高 台灣的法官爽太久了 也與現實脫節太久了
真的要有淘汰法官的機制才可以
作者: r88888    時間: 2017-4-3 09:48 AM

黃智賢本來就是傾向國民黨的,不意外
作者: patrick000124    時間: 2017-4-3 09:50 AM

法官應該是故意判無罪的吧,才能讓社會大罵民進黨,如果要護航的漂亮,至少也要判個2~3年,再來緩刑就好.
作者: bushfire    時間: 2017-4-3 09:58 AM

打狗主人
看現在是誰當家
就聽誰的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7-4-3 09:59 AM

right 發表於 2017-4-2 12:05 AM
原來人民阻止中國國民黨讓政府帶頭違法被判無罪,是人類史上最無法無天的判決啊
這邏輯跟中共北韓有得拚了 ...

不會就事論事一起頭就是黨派
還敢說邏輯思考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7-4-3 10:13 AM

r88888 發表於 2017-4-3 09:48 AM
黃智賢本來就是傾向國民黨的,不意外

所以重點不是內容對不對而是他傾向哪黨?
作者: kyoandgto    時間: 2017-4-3 10:28 AM

太陽花這樣的行為遭無罪定讞..
那表示,以後抗議示威,只要有本事
不管你(妳)是衝進立法院、行政院、甚至是總統府
皆以無罪定讞嚕??
作者: celtrealm    時間: 2017-4-3 10:30 AM

台灣的司法立法早就崩潰很久了,這是第一天知道的事嗎?如果能學秦國商鞅那樣,在法律中加上「法官若不依法或判錯刑,則法官本人就要受當該法的制裁」,若有這個條款看還有哪個法官敢隨意判刑,至少恐龍法官會少很多吧XD
作者: jackily7469    時間: 2017-4-3 10:32 AM

執政前 人民衝立院是被逼的
執政後 立院警力增加 圍欄變高了XD
反正都給你們說就好了阿...
作者: 159487263    時間: 2017-4-3 10:34 AM

太陽花超越憲法和法律高高在上

作者: chouchwen    時間: 2017-4-3 10:34 AM


以法律層面來說
那我也可以入侵任何的公署破壞
引用本次判例
當然有是無罪

我真的長了知識
作者: 宋宇農    時間: 2017-4-3 10:36 AM

無所謂了 反正以後就闖闖立法院 攻攻行政院。到時候判決引用前例,直接就能無罪釋放了
作者: iforniya125    時間: 2017-4-3 10:44 AM

我沒有黨派,藍綠都投過,但現在的民進黨,我真的很失望,雖然說目前政黨基本上沒有絕對好的
太陽花的判決,很明顯的就是綠色執政後,施壓的結果,民進黨在野時不是口口聲聲自認為高尚,結果關說案的主角老柯,竟然有臉一直追著馬前總統打,賊跟盜有什麼差別,何況自己也有錯在先,蔡總統不是一直說要謙卑,聽人民聲音??!!每個政策都是專制,哪裡來的溝通?台灣人民在怎麼討厭中國,人民還是生計阿,旅遊業都活不下去了,還有空先鬥國民黨黨產案,可悲
作者: mashall1    時間: 2017-4-3 10:45 AM

samb9015001 發表於 2017-4-1 11:12 PM
這些法官無法無天,需要改革,

請支持司法改革,讓這些恐龍法官,早點汰除。 ...

真的,連黃智賢明白說出,司法要改革,恐龍法官.檢察官,應該不止退場,更要吐出A的$,進去關到漏尿....
作者: sbox0812    時間: 2017-4-3 10:49 AM

那些衝瘋軍留著
下一朝或許可以在用一次
不能當一次杯這樣用
作者: 異色空想    時間: 2017-4-3 10:55 AM

現在不說太陽花到底是為了政治還是為了正義,
公民不服從, 從來都不是犯罪構成的阻卻要件或免罪條件
過程中違法該抓還是要抓, 再說, 公民不服從是非暴力, 警察擋在那, 沒暴力進的去立院?
掙脫警察的抓捕不是妨礙公務? 這看法更蝦,
以後歹徒都能對警察動手腳了, 因為這不是暴力, 只是為了掙脫警察抓捕的合法行為....

作者: sugars1212    時間: 2017-4-3 11: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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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goodman9924    時間: 2017-4-3 11:14 AM

我個人覺得無罪是太扯
應該要罰錢或是勞動服務
作者: tcdyl    時間: 2017-4-3 11:21 AM

所以佔領公家機關最後結果是無罪?
這真的是太荒唐了!
在美國可能這些人會直接被警察打死吧…

作者: 9357567    時間: 2017-4-3 12: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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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s34kimo    時間: 2017-4-3 02: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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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401228    時間: 2017-4-3 02: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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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lang99    時間: 2017-4-3 02:45 PM

黃小姐當初在國民黨的不分區立委排名列出來後~
好像安靜了一陣子~~~
作者: hello.guppy    時間: 2017-4-3 03: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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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VC149    時間: 2017-4-4 01:13 AM

所以以後要抗議前,去註冊個學校讀書,有學生身份比較不會被判刑

作者: 黑色天空~    時間: 2017-4-4 01:56 AM

總是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人你不是你藍的?你就一定是綠的
人民不是白癡好嗎?如果不喜歡台灣這個地方,現在移民很方便
走好不送
作者: tgfm18yayawu777    時間: 2017-4-4 02:21 AM

台灣之所以能自稱是民主國家

就是因為它有"言論自由"

個人的言論如沒有涉及對他人的侮辱或毀謗即便它是"錯誤的"言論

在尚未被證明前皆可受到"言論自由"之保障

俺認為

"太陽花事件"可受公評所以法官判無罪是正確的

現任執政政府如果夠聰明就應該向陳水扁任台北市市長時的東星大樓倒塌案

一審判決敗訴後放棄上訴

"史上"二字或許是黃女士的誇飾之詞但這對承審法官卻是極大的不信任與不尊重

如果真如黃女士所言太陽花事件的判決結果是對中華民國憲法及法律宣判死刑

那麼俺也可以說:

中華民國憲法存在本身就是錯誤的

因為這部憲法是專門替國民黨分贓中國所量身訂做的"憲法"

以上是俺的個人言論

最後

請ID合起來等於利尿劑的那一位別再對俺的發言發出不負責任的"廢文"二字

對俺的發言有問題請說明個人理由而不是兩三行回文就想否定他人思想的自由意志

因為那不僅是侵犯了他人的言論自由更突顯了自己的無知及無格

當然如果那一位想回俺的文俺也沒法阻止因為那是屬於他的言論自由

但請依照大前提、小前提、結論之三段論法回文

不然俺是不會再理會的

因為理會那種嘴砲是回文真的很浪費時間
作者: 道地    時間: 2017-4-4 02:29 AM

蠻有趣的 看到黃X賢生氣真的很爽快 老實說她這個人都在搞對立的 心在中國 唉
作者: bobotown    時間: 2017-4-4 02:36 AM

太陽花無罪~是人類史上最無法無天的判決~~~
個人倒是覺得大水庫跟已經洩漏的機密不是機密的判決更扯~


作者: iwjjdojnc    時間: 2017-4-4 02:39 AM

不管判有罪無罪,後面的人都會拿這個來說嘴,像是最近的某議員,
也是類似的作法...但背後的動機就差很大了
作者: pythian    時間: 2017-4-4 05:18 AM

看著今年韓國的樂天市場在中國的打擊,只能說這服貿反得好

當初如果跟大陸那邊簽訂這條約,現在又一堆請鬼拿藥單的商人跑出來哭哭了

但還是有一堆智障商人跑去大陸那邊做生意,被坑了跑回來哭哭
作者: peterlin606    時間: 2017-4-4 08:05 AM

本帖最後由 peterlin606 於 2017-4-4 08:07 AM 編輯

未來民進黨下台後..還需要喇叭花幫忙衝前線.所以無罪正常.
但是跟貪污犯比起來!喇叭花算什麼.貪污犯都能回家吃好睡好還能去公園賞花賞鳥賞到爽.
以前國民黨執政..民進黨總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那現在換他們執政了..法院是否也換人開了..哈哈.
台灣就是一直內鬥.這些政客為了錢為了權"為了自己".哪裡還管的著老百姓"真正"需要的.

作者: johnlmax    時間: 2017-4-4 08:37 AM

也不用想太多啦
下次政黨輪替之時,那些狗又會被拿來利用
偏偏,就有些XX甘願當走狗
作者: 7-moon    時間: 2017-4-4 08:46 AM

這個判決超級智障

所以如果我不滿蔡英文要用一紙命令搞掉國庫一兆元

我也可以拒繳所得稅?

反正完全符合上述判決的定義嘛。
作者: astriveperson    時間: 2017-4-4 09:27 AM

馬英九把國家機密都講出來,還可以判無罪
那才叫無法無天吧
作者: fablife    時間: 2017-4-4 09:33 AM

有沒有中壢一點的人來講啊  由這位講太沒有說服力


作者: sgccb303280    時間: 2017-4-4 09:37 AM

只是進個立法院而己,殺人都可以教化了,收賄的都 可以用錢來贖罪,到底那一個無罪應該看的出來吧
作者: skybirdw    時間: 2017-4-4 09:37 AM

這判決真好 大家可以組團衝立法院了
作者: skybirdw    時間: 2017-4-4 09:40 AM

pythian 發表於 2017-4-4 05:18 AM
看著今年韓國的樂天市場在中國的打擊,只能說這服貿反得好

當初如果跟大陸那邊簽訂這條約,現在又一堆請鬼 ...

趕快叫政府取消三通取消ECFA 永遠不要跟大陸往來 就沒有一堆智障商人了
作者: kpoip001    時間: 2017-4-4 09:44 AM

公民不服從,瞎話。
在台灣是法律凌駕於判例之上才對,所有的事情都有法律為依據,現在呢,
法律的底線在哪,所以只要煽動的人群過多,就代表著正義,那樣所作所為的事情都是正確的,
太陽花法案所告訴我們的結論不就是這樣嗎,我相信今天太陽花的事情,不是全台灣的人都認同的,不要把認同的人就當作全台灣的人,那對於不認同他們行為的人放在什麼位置。
作者: wange88    時間: 2017-4-4 09:49 AM

只要一扯到政治.台灣就對立了.不管藍綠.都有立場.
吵來吵去都是口舌之爭.台灣要的是未來.但不管誰執政都看不到未來
作者: 一安藤正樹一    時間: 2017-4-4 09:53 AM

說得太好了!!狗屎花們吃屎青年~本來就是該判刑的
作者: douglas1984    時間: 2017-4-4 10:05 AM

這麼一搞,以后搞恐怖襲擊也可以無罪啦!~
作者: aabbbcccc888    時間: 2017-4-4 10:15 AM

看現在是怎對付抗議者的?

一切是馬英九的錯
明明就可以下令動用強勢警力立即擺平動亂
卻任由他們鬧事  
裝啥好人?
現在才覺醒那根本是內亂和學運無關
太遲了

作者: sunrock0953    時間: 2017-4-4 10:17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r88888    時間: 2017-4-4 10:17 AM

不要以為找國共黨同時間洗版就能虎爛人民
作者: ek4099    時間: 2017-4-4 10:42 AM

太陽花算哪門子的公民不服從?

作者: m2287786    時間: 2017-4-4 10:42 AM

台灣號稱民主法治 民主最進步 但法治卻跟不上
作者: gs123    時間: 2017-4-4 10:56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goacen    時間: 2017-4-4 10:57 AM

國之將亡 必有妖孽 現在群魔亂舞
大家最好做好準備 換國號了
作者: fallmomiji    時間: 2017-4-4 10:58 AM

整篇看下來只有一個想法,台灣就是一個民粹大於法治的地方,一個沒有未來的國家,可惜沒錢沒本事,不然一定移民去國外。
作者: abs0531    時間: 2017-4-4 11:12 AM

廢話 !  很明顯 !!  台北地院審判長許泰誠、陪席法官張少威、受命法官文家倩 ....這些法官早就收了錢 !   收了錢本來就要判無罪沒錯啊 !!  

作者: qq998658    時間: 2017-4-4 11:17 AM

台灣史上最強大的犯罪組織"太陽花"!!!
作者: toodlu    時間: 2017-4-4 11:21 AM

林益世先生的判決才是真正的無法無天! 這點是空心菜輸給馬小九的地方!
作者: wuchhs    時間: 2017-4-4 11:29 AM

顏色對了,什麼都對了,無言阿
作者: jankin    時間: 2017-4-4 11:32 AM

現在是誰執政,當然是無罪,法官也是會看情況,當然不會白目到判有罪。

作者: hihi0929021    時間: 2017-4-4 02:10 PM

我也是覺得無罪,是有點誇張!可能各位立法委員們,法律上,可能要再調整一下了!
作者: queen88    時間: 2017-4-4 03:04 PM

正義的法官早已不存在! 只剩吃齋唸佛不敢判死的馬屁牆頭草。
作者: j19890224    時間: 2017-4-4 03:09 PM

都有某某官員超大官威 直接嗆法官 誰敢判綠黨的人有罪
他法官就不用做了 等被換掉 超狂的 每個法官為了自己的終生俸
都瑪乖乖聽話
作者: 影翼邪神    時間: 2017-4-4 03:11 PM

有沒有罪是判定於在甚麼樣的環境與時代
作者: giroro1698    時間: 2017-4-4 03:25 PM

民進黨:
如果是國民黨執政,去翻他的桌是民主的展現!公民不服從!
但如果是民進黨執政,你也可以來翻我的桌,前提是你可以越過18道拒馬、人牆障礙再說!等你到了我的桌前,你會先被我冠上國民黨黨工的罪民,然後踢出去,翻民進黨的桌簡直比登天還難阿
作者: high31022    時間: 2017-4-4 03:25 PM

文中內容我沒細看

不過我也覺得都無罪也是有問題

你今天表達自己情緒 應該有合理的方式

但你今天用比較激進的方式 就應該有相對的處罰

只是程度可以斟酌

但今天都無罪的話 算不算開先例呢??
作者: zxcvb2364    時間: 2017-4-4 03:43 PM

林益世無罪還能拿回幾千萬原來不無法無天
作者: zip22212668    時間: 2017-4-4 03:48 PM

太陽王子太陽公主太陽子民,有些不是抗議就可以解決了,因該要灑頭爐灑熱血這才有用呀。

這因該很壯觀,那後登上所有的國際版面讓所有國際知道就是因為不好所以才以死抗議。

-.-"

補充內容 (2017-4-4 03:49 PM):
翻桌是沒用的
作者: TOM780214    時間: 2017-4-4 05:02 PM

__.__.__都是我的人  就憑你怎麼跟我鬥   謝賢名言 百用不膩阿
作者: ckckndu    時間: 2017-4-4 05:18 PM

太好了
這下就可以
造反有理...革命無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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