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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疑丈夫性侵女兒 巴婦殺夫剁塊燉湯] [ETtoday] [2011年11月26日] [打印本頁]

作者: jj5558    時間: 2011-11-26 08:58 PM     標題: [疑丈夫性侵女兒 巴婦殺夫剁塊燉湯] [ETtoday] [2011年11月26日]

【新聞主題】:疑丈夫性侵女兒 巴婦殺夫剁塊燉湯
【新聞出處】:
【發布日期】:2011年11月26日
【文章內容】:
點評:妻:老公~我今天要把你吃了!(狠)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懷疑丈夫企圖性侵女兒,巴基斯坦一位婦女碧比(Zainab Bibi)殺了她的丈夫阿巴斯(Ahmad Abbas),將屍體肢解後烹煮來吃,手法令人不寒而慄。

▼凶器上血跡斑斑,把丈夫煮來吃的碧比對所犯罪刑毫無悔意。(圖/截取自C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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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32歲的碧比宣稱因為丈夫企圖和女兒發生關係,在22歲的外甥阿邁德(Zaheer Ahmed)的協助下將阿巴斯刺死。為避免警方發現證據,他們將阿巴斯的屍體肢解,切成小碎塊烹煮來吃。

碧比宣稱丈夫企圖性侵女兒,她對媒體表示,要在丈夫碰女兒之前,先下手為強。她對自己的行為並不感到後悔。

警方表示,碧比把丈夫的屍塊敦成湯來吃,鄰居聞到難聞的腐臭味,驚覺事態有異而報警。

【個人觀點】:如果是真的希望法律網開一面  性侵女兒還是人嗎? 真的就閹了吧  免得日後害人  
作者: zwe130    時間: 2011-11-26 09:11 PM

以現在的民意高漲
當然還是化學去是比較符合人道吧
作者: robin0803    時間: 2011-11-26 10:26 PM

就化學去勢吧 性侵自己的女兒真的是非常要不得耶
爛人一個
作者: rabe    時間: 2011-11-26 10:30 PM

我也覺得去勢就好

殺掉煮湯就有點= =....

而且女兒沒父親也不太好..
作者: b0sskiss    時間: 2011-11-26 10:50 PM

最主要是....幹嘛煮湯阿....
直接拿去埋了就好了
這樣罪還比較輕....
作者: psyc312004    時間: 2011-11-26 11:15 PM

雖然那婦女  手段太激烈
不過我真的覺得 性侵女兒的
要判的重一點
作者: e7123456    時間: 2011-11-26 11:25 PM

燉湯之前應該先在活著的狀態下慢慢支解,中途要不時灑鹽
先殺死再支解實在是太便宜他

以上是確實有犯罪的處置方式,萬一沒有還真是冤死
作者: ko102111    時間: 2011-11-26 11:33 PM

雖然做法不對
但為了自己的孩子
每個媽媽或許都會這麼做
因為這國家根本保護不了自己的孩子
作者: vvikimo    時間: 2011-11-26 11:36 PM

性侵女兒,
天理不容。
這位婦人固然作法不對,
但當爸爸的禽獸不如活該啊。
作者: 懷爾海特    時間: 2011-11-27 12:50 AM

回復 1# jj5558


    樓主我又來了
   
    性侵﹝男女都一樣﹞是很抹滅道德的行為,更何況是對自己的親生骨肉
    如樓主所說一樣,這種人還是醃﹝誤﹞了乾淨...
    但這類新聞﹝性侵﹞已經看的很多了,
    最令我在意的是這事﹝殺夫﹞發生在伊斯蘭世界﹝我沒有貶低的意思﹞,
    因為前幾年好像發生過女子逃婚被父兄鄰人用亂石砸死的事件發生....
   
    伊斯蘭世界應是『男尊女卑』,雖然最近人道主義昂揚...
    儘管如此這事還是挺罕見的,換作發生在台灣反倒沒那麼稀奇了﹝有股莫名的悲哀﹞

    我倒不是有多同情那名男子,實是大缷八塊燉湯這行為委實凶殘
    如果這名婦人是神智正常,也就不難想像她多恨這鍋『燉人肉湯』了...
   
    光想就不寒而慄,呼籲大家對老婆好點啊
作者: osmile    時間: 2011-11-27 01:02 AM

丈夫企圖性侵女兒
丈夫企圖性侵女兒
只是企圖  就被#%)&*^了
我記得   刑法221  不處罰預備犯
作者: CHACK    時間: 2011-11-27 01:09 AM

先下手為強~~
不過她也有點太強烈一點= =
直接殺掉煮來吃......
作者: xxx55555    時間: 2011-11-27 12:20 PM

味道如何
有沒有比牛肉還有咬勁
人肉叉燒包或許拿來賣銷路會不錯唷!
作者: austinx    時間: 2011-11-27 01:22 PM

說實在的不太想生女兒,辛苦養大可能還要被其它男人XXXX
作者: 0036    時間: 2011-11-27 01:27 PM

對於畜牲殺了一個少一殺!母愛真偉大,沒有任何一點同情那位父親!
作者: f19870421    時間: 2011-11-27 02:35 PM

我記得別台報導說他沒有想要吃他老公啦
是說分屍以後想偽裝成廚餘處理,因為怕臭味被鄰居發現才加入咖哩烹調,結果還是被發現。色字頭上一把刀阿...好好的老婆可以做愛不做,就是想去性侵才惹來殺身之禍
作者: jj5558    時間: 2011-11-27 06:52 PM

回復  jj5558


    樓主我又來了
   
    性侵﹝男女都一樣﹞是很抹滅道德的行為 ...
懷爾海特 發表於 2011-11-27 12:50 AM

聽起來你好像對老婆不好的樣子喔
要我們幫你注意報紙嗎?......
是阿 他們的世界真的很難說清楚的......
作者: s33915210    時間: 2011-11-28 01: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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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stort666    時間: 2011-11-28 01: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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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騎穩穩就好    時間: 2011-11-28 03: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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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busy    時間: 2011-11-28 07:39 AM

要保護女兒最容易的做法也只能殺啊
要不然報警有用嗎
當面溝通就夠蠢了,還比報警聰明咧
作者: 千帖宅哥    時間: 2011-11-28 10:34 AM

剛好而已
對自己親骨肉下手本來就天地不容
只是可憐了這名婦人~~
作者: kiraice    時間: 2011-11-28 07:38 PM

可是新聞既然說了這丈夫 "企圖" 和女兒發生關係
也就是說頂多有犯意可是未遂
然後他就被殺了

以後就算是僅有一瞬間的想法也得保密啊
小心你老婆知道會吃了你 (哪個正常男的不喜歡漂亮女生 囧)
.
作者: lemel33    時間: 2011-11-28 08:47 PM

像這種敗類當然要給於最嚴厲的制裁
去勢也好死刑也好都逃不過良心譴責
作者: joy5029    時間: 2011-11-28 09:15 PM

真的好殘忍,雖然丈夫的作法是不對,但也不必殺了他甚至吃了他
我覺得去勢可能更好點~~!
作者: smallding119    時間: 2011-11-29 10: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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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litta    時間: 2011-11-29 11: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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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iu7990462    時間: 2011-11-29 02:06 PM

愛女兒的媽媽
性侵女兒真的可以去死了
沒資格活在世上
雖然媽媽的手段非常凶殘
但是這種人就該消失在世間
作者: NU_SKIN    時間: 2011-11-29 02: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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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u26233    時間: 2011-11-29 02:27 PM

這麼恐怖 部過也是他罪該萬死
作者: qsxwdcz    時間: 2011-11-29 02:31 PM

我覺得煮成湯的問題很大  真的去吃問題更大  這已經不是殺不殺而已了
作者: cszxxz55    時間: 2011-11-29 02:56 PM

案件不是說婦人懷疑但有證據嗎??
假如真的誘性侵就請法院介入而不是自己動用私刑
向婦人已經成立殺人了畢竟生命大於身體所以太恐怖了女生
如果沒有你會可憐男生嗎我2都不會
作者: halfcab    時間: 2011-11-29 04: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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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草流本命    時間: 2011-11-29 05:04 PM

雖然婦人的手法兇殘
不過那個男的是罪有應得
不過婦人吃的下去我很佩服她啊
作者: willyw789    時間: 2011-11-29 05:05 PM

恩~剁了噸湯啦
這種人 天地不容
死八
作者: revan    時間: 2011-11-29 05:16 PM

真是很可怕.想到那一個畫面就讓人不寒而慄..但起始點還是那一個父親不對呀..
作者: halfcab    時間: 2011-11-29 05: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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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ar0115    時間: 2011-11-29 05:25 PM

最主要是....幹嘛煮湯阿....
直接拿去埋了就好了
這樣罪還比較輕
作者: finalhaven    時間: 2011-11-29 05: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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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貓山壓頂    時間: 2011-11-29 05: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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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naldng526    時間: 2011-11-29 05:55 PM

就是活該的, 去叫雞吧, 何必要性侵自己女兒呢
作者: homeway    時間: 2011-11-29 05: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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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dhorizon    時間: 2011-11-29 06:07 PM

真搞不懂...報警就好了阿,吃了他...不覺得噁心?
作者: D_W124930654    時間: 2011-11-29 06:25 PM

瘋子..煮湯勒 他們是太餓嗎 化學去勢就夠了...沒那麼嚴重
作者: snakeweal    時間: 2011-11-29 06:32 PM

這種父親真是禽獸
化學去勢是最便宜的了
不過烹煮也太可怕了吧
還吃得下去
有點變態
都是不好的行為阿
作者: y2k31112001    時間: 2011-11-29 06:41 PM

所謂的犯罪也必須要有行動未遂
難不成腦子想就是犯罪
作者: cloud2561    時間: 2011-11-29 06:42 PM

雖然性侵自己的女兒真的很要不得,但是把他殺掉分屍確實有點殘忍。
也許他丈夫已經在家裡施暴行之有年了,不然他妻子怎麼會用這麼殘暴的手法。
我贊成去勢,直接跺比較快。
作者: linboway    時間: 2011-11-29 06:43 PM

槍斃那位男的~雖然醃掉但還是有可能再去傷害其他的女生
作者: njo6su3    時間: 2011-11-29 06:46 PM

性侵對於被害者(不管男女)而言,都會造成非常大的心理創傷,甚至出現精神官能症等心理疾患
所以我也贊成對於性侵犯採用去勢的方式作為處置,避免再犯
因為根據研究統計來看,不管國內外,性侵犯的再犯率都高的嚇人
所以還是早點去勢,避免再度出現悲劇
作者: fenle    時間: 2011-11-29 06:46 PM

可能被逼急的吧不然怎麼可能會做出這種事真是可怕
作者: 小小劍客1    時間: 2011-11-29 06:48 PM

既然都殺了 就乾脆煮一煮
性侵親生女生 豬狗...
殺的好
作者: tucker1019    時間: 2011-11-29 07:09 PM

好恐怖喔…說不定他老公什麼事都沒做勒~
作者: rnao9495    時間: 2011-11-29 07:09 PM

性侵女兒
被這樣是因該((誤
不過感性侵女兒還真趕阿
親骨肉ㄟ
作者: 皇神御炎    時間: 2011-11-29 07:11 PM

化學去勢後再抓進去關個十年
作者: hanse718    時間: 2011-11-29 07:11 PM

雖然替天行道這行為很讚
但是大卸八塊還真的不能讓人接受
男人真的要管好自己的......
作者: dzes    時間: 2011-11-29 07:11 PM

恩?
不是丈夫的女兒吧? 我記得是跟前夫生的
然後現任要娶妻子跟前夫生的女兒
作者: hkn59305016    時間: 2011-11-29 07: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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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mespang    時間: 2011-11-29 07:16 PM

雖說這個男的被宰了煮湯,是罪有應得,
但這位婦人能親手用刀把人剁成小塊來煮湯,
也實在是夠驚悚的......
作者: a06a    時間: 2011-11-29 07:20 PM

個人對性侵女兒的畜牲
一向支持下場要非常的慘
最好被酷刑凌虐到死
作者: johonson159    時間: 2011-11-29 07: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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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s65188    時間: 2011-11-29 07:25 PM

殺掉煮湯有點太偏激了
奄掉就好了
免得再犯
作者: ilikedark    時間: 2011-11-29 07:26 PM

我覺得煮成湯的問題很大  真的去吃問題更大  這已經不是殺不殺而已了
作者: smalltongue2007    時間: 2011-11-29 07:28 PM

真是什麼人都有
所以千萬不要惹女人生氣
感謝大大的分想
作者: usetoseefiles    時間: 2011-11-29 07:36 PM

女生冷血起來也是很可怕的阿...
上次才有一個外遇的被剁小雞雞....
作者: jayooo000    時間: 2011-11-29 07:37 PM

太噁心了....
雖然說世上什麼人都有 什麼事都有人敢做
不過也太激烈了一點吧...
作者: 新耀    時間: 2011-11-29 07:38 PM

雖然那男人該死 但是這手法也讓人覺得這女人太神猛了點...
作者: Daft樂    時間: 2011-11-29 07:38 PM

只要是性侵犯都化學去勢吧
談什麼人權
被侵犯的人都沒人權就是了...
作者: qoo9705c375    時間: 2011-11-29 07:41 PM

暴頭才是王道..

法官能判輕點麼
作者: gundamamax    時間: 2011-11-29 07:45 PM

我只想知道....上面只是寫企圖.....

誰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要這樣做........
作者: hugh910079    時間: 2011-11-29 07:46 PM

整個就是有問題阿...
只是懷疑就先動手殺人...
先不管她丈夫有無犯意...刑罰本身就是針對"犯行"所做出的懲罰...
如果只是嫌疑...就隨意殺人...那應該要比強姦恐怖吧...

試想...如果你的鄰居精神狀態不佳...
整天懷疑你會傷害他...結果他先下手為強...
不光是殺來煮湯的手法問題...婦人本身殺人動機就有問題...
因為被害人已經死亡...根本死無對證...
他也可以隨口說...她跟外甥出去購物...
回來的時候她老公懷疑他們有一腿...要殺他們...
結果富人跟外甥防衛過當...失手殺了丈夫...
怕事的兩人擔心事情被揭發...動手肢解屍體...
為了去掉屍臭...才異想天開的把肉丟去煮...

怎麼想都覺得那位婦人肯定有問題!!
作者: 0782010210    時間: 2011-11-29 07:51 PM

我覺得就算要判刑,也不能判太重吧,畢竟他是基於對女兒的保護才這麼做的。
作者: tomatojuice    時間: 2011-11-29 07:52 PM

新聞有播......是妻子和前夫的女兒吧?

還是是不同人......

不管怎樣這種男人都很可惡
作者: ahbkeee    時間: 2011-11-29 07: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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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tgsh    時間: 2011-11-29 07:58 PM

天理不容
真的是禽獸
雖然很可惡
可是還是條人命...
就這樣被吃了
感覺還是很毛
作者: 破吟    時間: 2011-11-29 08: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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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wb    時間: 2011-11-29 08: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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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EX0520    時間: 2011-11-29 08:45 PM

性侵自己女兒就絕對錯到底拉
國家如果能保護到每一個人
那就國泰民安拉~~~~~~~~~
作者: a2682121    時間: 2011-11-29 08:57 PM

愛子心切阿~~~
不過手法太殘忍了...
而且只是懷疑?
作者: 無敵死宅男    時間: 2011-11-29 08: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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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730331    時間: 2011-11-29 09:12 PM

好有正義感的媽媽
但是這樣自己也犯法了
作者: ql123456    時間: 2011-11-29 09:12 PM

性侵本身就有問題了
可是夫人做的有法也有點詭異
作者: godzillawu    時間: 2011-11-29 09:30 PM

雖然父親作風不對
但是婦人這樣對大家都沒有好處實在不應該
作者: centaurCKA    時間: 2011-11-29 09:34 PM

一家子都很駭人聽聞...
作者: bear1989    時間: 2011-11-29 09: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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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unrunaway    時間: 2011-11-29 09:40 PM

還真是聳動的新聞標題....
話說剁塊燉湯耶!?
看樣子這婦人應該是有十成的把握丈夫要對女兒出手下手才這麼狠
作者: 雪菲音兒    時間: 2011-11-29 09: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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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slandant    時間: 2011-11-29 09:51 PM

海龜湯...
想到都有點不太舒服啊...
不過那男的真是獸父啊
有種死了活該的感覺...
作者: 衝~衝~衝    時間: 2011-11-29 09: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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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il780613    時間: 2011-11-29 09: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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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f770510ef    時間: 2011-11-29 10:06 PM

這位女士的做法也不是很好吧
不管是誰的錯在先
作者: ichuan613    時間: 2011-11-29 10:11 PM

如果老婆說的是真的
那老公真的該死
指示應該也不用到大卸八塊...
作者: std4565    時間: 2011-11-29 10:13 PM

大家好像都沒看到問題的所在~
重點是婦人宣稱丈夫企圖性侵女兒~~是企圖唷!!
報警抓去關就好了麻~
直接把它砍了煮湯....
這個砍人的不是更不是人!?有問題的恐怕不是只有丈夫也包刮這個婦人吧.....
作者: lockhome    時間: 2011-11-29 10:47 PM

殺就殺了唄!自己女兒都能下手~活著也是危害更多女性而已!
作者: fly608    時間: 2011-11-29 10:52 PM

如果只是把他刺死的話我還可以接受

只是燉湯的話就太恐怖了

雖然是他應得的
作者: Poiggy    時間: 2011-11-29 10:58 PM

煮湯吃掉…
光是想像就很恐怖…
太不敢相信這是事實
作者: memory200183    時間: 2011-11-29 10:58 PM

這手法也太激進了吧
應該化學去勢就好了
作者: 打火英雄    時間: 2011-11-29 10:58 PM

我覺得外國的女人真的是太恐怖了
真的是嚇死人了
作者: rollenpig740926    時間: 2011-11-29 10:59 PM

其實覺得活著燉湯應該會更好一點
無法給他心靈傷害
肉體就多給點吧
這樣才有懲罰的作用
作者: invertcross    時間: 2011-11-29 11:28 PM

也太噁心了吧~
而且他只是懷疑而已就下手 可能精神有一點問題吧...
作者: huomeme    時間: 2011-11-29 11: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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